1. 问: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的办理流程一般是怎样的?
答:申请人按相关要求提交申请,完成校内审批→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拟文上报浙江省外办办理出国(境)任务批件→申请人递交纸质材料至浙江省外事办证中心办理因公证照申报、签证/签注手续等→按相关要求办理因公购汇手续→出发前接受行前教育→回国(境)后按要求及时交还证件、提交回国(境)材料、及时报销出国(境)有关费用等。
2. 问:教职工因公临时赴台的办理流程一般是怎样的?
答:申请人按相关要求提交申请,完成校内审批→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拟文上报浙江省台办审批→申请人凭省台办赴台批件及台湾出入境许可证等材料,赴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办理赴台通行证及签注→按相关要求办理因公购汇手续→出发前接受行前教育→回境后按要求及时交还证件、提交出访材料、及时报销出访有关费用等。
3. 问:因公护照有效期多久?能申请延长有效期吗?
答:因公护照有效期为5年。如果因公出访起始日期离因公护照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到一年时间,就需要办理新护照,不能申请延长有效期。
4. 问:哪些情况属于教职工因公出国(境)范畴?
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指因公务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进行考察访问、访学讲学、学术交流、合作科研、学术会议、学习培训、文化交流等活动且使用公费的出国(境)任务。
5. 问:教职工可否拿因私护照或因私港澳通行证出访?
答:不可以。除上级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因公证照或无法通过因公途径办理签证、签注的情况之外,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均须申领因公护照/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并持因公证照办理签证/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