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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批准我校为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院校
发布日期:2021-10-22 来源: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点击量:

近日,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印发《关于对浙江财经大学等4所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备案的函》(教港澳台办〔2021〕189号),我校获批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自2022年起,我校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有关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办法开展招生考试工作。

我校自2016年首次招收港澳台本科学生起,始终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港澳台学生的招收、培养、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在利用学科和专业优势不断吸引港澳台学生来校攻读学位的同时,高度重视对港澳台学生的培养和管理,逐步推动港澳台学生课程育人改革,构建涵盖专业引领、社会实践、同辈交流等多维度的港澳台学生教育实践,切实增强港澳台学生的文化认同和家国情怀。

此次我校获批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是教育部对我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的认可,对丰富我校招生类型,扩大生源范围,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水平,推进我校高水平传媒大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校将认真按照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保证招生和培养质量,为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传媒大学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