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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汉语桥”团组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1 来源: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点击量:

各学院(部)、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国际中文教育发展和中外人文交流工作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本年度将继续资助相关中方院校组织“汉语桥”团组交流项目根据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关于2023“汉语桥”团组交流项目申报的函》(语202334号),现启动2023年“汉语桥”团组交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可申报“汉语桥”线上团组、“汉语桥”教育工作者访华团和“汉语桥”外国学生夏令营三类。我校原则上以申报线下团组为主,如确有计划申报线上团组,团组主题须突出特色,聚焦区域交流。

(一)“汉语桥”线上团组

1.团组设明确主题,按以下五种类别申报:语言学习、双向交流、文化特色、当代中国、中文+职业技能。教师培训类、长期课程类不可申报。

2.采用实时授课+线上活动(利用中文联盟等平台)+视频课程(使用“汉语桥”团组线上体验平台http://bridge.chinese/online/camp)结合的方式,设计特色突出、与中文学习紧密相关的线上夏令营。其中语言课程占比不低于40%;实时授课教学时长不低于7小时;视频课程时长不低于200分钟,支持重复利用往年“汉语桥”线上团组交流项目录播课程。

3.自主招生,学员国别不限,年龄不限,母语非汉语(华裔比例不超50%),60人成团。鼓励面向国外校际交流合作学校开展该项目。如申报团组主题与上一年度雷同,则须交换招生对象。

4.原则上单个团组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人均成本不超过2000元/人

5.项目执行期间需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向中心提供新闻素材,每个项目至少发出2条以上新闻报道。

6.结项时需向中心提交相关教学资料、学员反馈(问卷和视频作业)和结项报告。

(二)“汉语桥”教育工作者访华团

1.参团人员

境外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大、中、小学校长、其他境外教育机构的领导或学区领导、其他负责中文项目的决策人;致力于在本校或本学区创立或开发新的中国语言文化项目,且三年内未参加过“汉语桥”教育工作者访华团项目;原则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适合国际旅行。

2.活动内容

项目周期原则上为7-10天(含抵离时间),在华期间赴中国部分省市访问教育机构和学校,了解中国社会并与中国的教育工作者进行深度交流,拓宽合作空间。

3.中心资助参团代表在华食宿、交通、集体活动费用,标准如下:参团代表在华食宿公杂费:每人每天650元(包干使用);市内交通费:京沪粤每车每天1500元,其他城市1200元。城际间交通费实报实销。

(三)“汉语桥”外国学生夏令营

1.参团人员

学生:境外正规公立或私立学校在读大、中学生,境外相关教育机构学员;原则上须通过HSK2/YCT3级以上考试;非中国国籍,母语非汉语;原则上14-30周岁,身体健康,适合国际旅行;三年内未参加过“汉语桥”外国学生夏令营项目。

带队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有亲和力、责任心,沟通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强;具有丰富的学生管理经验和海外游学带团经验;身体健康,适合国际旅行。

师生比例:1:10至1:20.

2.活动内容

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4天(含抵离时间)。在华内容包括汉语学习课程、中国国情和文化课程,时间占比60%;丰富多彩的交流活动(如中外学生交流、住家体验等)及中国历史人文景观参访体验,时间占比40%。

3.中心资助营员在华食宿、交通、集体活动费用,标准如下:营员在华食宿公杂费:京沪粤每人每天500元,其他城市450元(包干使用);市内交通费:京沪粤每车每天1500元,其他城市1200元。城际间交通费实报实销。

二、申报流程

(一)线上团组

2023年线上团组设两个申报时段:

1.3月1日-31日,可申报2023年12月31日前执行的团组,请各学院于326日前填写附件并上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由学校组织审核后统一提交。

2.9月1日-31日,可申报2024年8月31日前执行的团组。

未完成2022年度线上团组项目结项工作的不得申报2023年项目。实际学习人数等未达标将核扣相应费用。

(二)来华团组

1.有意组织“汉语桥”教育工作者访华团和外国学生夏令营的单位请提前与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就团组目的、团组规模、计划实施时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等与语合中心进行初步沟通,达成初步意向后开展参团人员招募工作,并在计划来华时间至少一个月前通过“汉语桥”团组交流项目管理平台提交项目申请。

2.来华团组10人以上成团。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处 崔纯,86832140,5848723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