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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0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0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点击量: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2020年将选派优秀人才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第二批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申报时间为9月1日-9月15日。有关情况如下

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难民署合作项目遴选通知

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难民署(以下简称难民署)签署的合作协议,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难民署实习。

二、选派计划

1.资助规模

根据合作协议,资助人数一般每年不超过10人,具体由联合国难民署确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6-8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

难民署提供实习岗位,详见附件1。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 与难民署合作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为国内或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国内/国外硕士、博士刚刚毕业者(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符合条件的国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3. 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 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四、申请受理

1.申请人应于2020年9月1日至9月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报名指南,分步填写申请表信息,按照应提交材料要求上传有关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3.受理单位应在9月20日前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五、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后向有关国际组织推荐人员名单。

2.难民署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难民署意见,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并录取。

六、派出管理

奖学金获得者将以实习生身份派出,被录取人员应及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派出手续,按时派出。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宋元/徐一平

电话:010-66093594/3960  传真:010-66093954

邮箱:gjzz@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邮编:100044

附:2020年联合国难民署实习生岗位需求

申请时间流程:      

时间  

事项

备注

2020月9月1日前

准备阶段

1.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选择1-2个意向岗位,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020年9月1-15日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1.CSC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
(国内外申请人均通过“国内申报入口”申请,请务必在北京时间9月15日23:59前提交申请)
2.申请项目名称: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3.申请合作渠道:与联合国难民署合作项目

2020年9月20日前

受理单位审核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2020年10-12月

中外双方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020年12月

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时间根据外方反馈时间确定。


录取人员与国际组织签署实习合同,办理派出手续,按期到岗实习。


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项目遴选通知(第二批)

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下简称开发计划署)签署的合作协议,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开发计划署实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20年计划选派54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6-9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

开发计划署提供实习岗位,详见附件1。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 与开发计划署合作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为国内或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国内/国外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符合条件的国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3. 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 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四、申请受理

1.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项目(第二批)申请人应于2020年9月1日至9月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报名指南,分步填写申请表信息,按照应提交材料要求上传有关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3.受理单位应在9月20日前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五、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后向有关国际组织推荐人员名单。

2.难民署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开发计划署意见,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并录取。

六、派出管理

奖学金获得者将以实习生身份派出,被录取人员应及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派出手续,按时派出。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宋元/徐一平

电话:010-66093594/3960  传真:010-66093954

邮箱:gjzz@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邮编:100044

附:2020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实习生岗位需求(第二批)

申请时间流程:      

时间  

事项

备注

2020月9月1日前

准备阶段

1.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选择1-2个意向岗位,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020年9月1-15日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1.CSC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
(国内外申请人均通过“国内申报入口”申请,请务必在北京时间9月15日23:59前提交申请)
2.申请项目名称: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3.申请合作渠道: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项目

2020年9月20日前

受理单位审核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2020年10-12月

中外双方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020年12月

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时间根据外方反馈时间确定。


录取人员与国际组织签署实习合同,办理派出手续,按期到岗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