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538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名额及奖励标准如下:
1、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共3名:一等奖1名,奖励6000元人民币/生;二等奖1名,奖励5000元人民币/生;三等奖1名,奖励4000元人民币/生。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共4名:一等奖1名,奖励6000元人民币/生;二等奖1名;奖励5000元人民币/生;三等奖2名,奖励4000元人民币/生。
二、申请要求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我校2016、2017、2018级全日制本科在读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在我校就读期间成绩单;
3、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
请各学院组织有意向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并于12月20日16:0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汇总后交至行政楼602港澳台办公室。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名单报教育部港澳台办,最终获奖名单以教育部港澳台办发文为准。
联系人:张文婧 电话:86876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