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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返校交流生学分互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来源: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点击量:

各学院(教学部)、相关部门: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我校有18名学生结束国(境)外交流学习,已顺利返校(具体名单见附件二)。

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浙江传媒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办理学生学费收缴(公费交流生及双校园联合培养学生缴纳全额学费,自费交流生缴纳注册学费免学分学费)、学籍加注、学生回校后的学分互认等手续。

研究生学分认定工作请参照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关于本学期研究生境外交流学分认定的相关通知”办理。

本科生学分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请各学院通知出国(境)交流学生准备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学分认定申请表以及境外交流访学报告(不少于1000字,电子版请发送至wsb@cuz.edu.cn),于415日之前将所有材料提交学院教学秘书审核。由二级学院教学办根据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浙江传媒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管理规定》进行初步学分认定手续。

2. 二级学院审核完成后,请统一将本学院学分认定材料收齐,于420日之前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俞老师(电话:86832066),进行材料复核。

3. 将复核认可后的申请表及成绩单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办理学分认定和系统录入手续。

4.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学分互换认定的网上申请流程。